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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毒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怎样的

时间:2023-08-01 09:03:55     来源:法务网
一、

转移毒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怎样的

转移毒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这样的: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转移毒品、毒赃的行为;

4.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界限

1.犯罪动机不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观故意是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主观故意是故意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达到逃避司法机关法律制裁的目的。

2.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没有数额规定。而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数额。

找法网提醒您,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的犯罪分子主要为毒品罪犯窝藏、转移、隐瞒毒品,当然必须先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对此,我们认为,如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犯罪人持有的毒品数量达到追究非法持有毒品罪数量的,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处罚、未达到数量的,可认定为本罪。

三、

转移毒赃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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