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近遇到了一个非常麻烦的婚姻案例,里面出现了一种很新的家务劳动分配问题,相信未来大家只要生孩子养育都会遇到类似麻烦,所以我会把整个情况做一个详细的介绍。我们现阶段因为制度设计的原因对类似情况是没有办法的,尤其是年轻女性希望能仔细读一遍了解下。和我们介绍情况的是女方的律师,从钱的问题上来讲这个案例我认为她的描述是没有问题的。
【资料图】
男方作为一个高薪程序员是一线城市本地人,月平均收入超过4万,有独立婚房在男方母亲名下。女方是从二线城市嫁到一线,也是典型的高学历,月收入1万多。6年多前奉子成婚,根据女方的说法男方当时和她有口头承诺,婚房是母亲名下无法加名,男方收入高,双方将来一起攒钱买房。要是一线买不起,就去女方老家买。
年初时双方再次因为购房问题产生矛盾。女方希望男方兑现承诺拿出钱来买房。因为女方觉得老家房价出现了大幅度波动,很值得投资,希望男方拿钱出来买房。男方拒绝后,女方就是想说用离婚逼一下男方。简单意思就是只要女方提离婚,男方钱反正也要被分走,不买也得买。
可是没想到女方一提男方就直接非常坚定的要离婚。根据一般的情况这种拼命加班又高薪的男人都是离婚市场上的肥羊,随便宰掉一只离婚弄个100万出来女方自己去买个房子也挺好。可是真到离婚流程中发现男方这么多年下来一分钱存款都没有。女方1万多的收入,自己花花存下来都存了15万。
从财务操作来看,就是这个男的每个月的收入到了月底花剩下的所有钱都被他妈拿走了。也就是家庭开支虽然表面上一直都是男方妈妈在管理,可是账目也就是包括男方父母的开支都是男方账目里支出。然后一个月剩下的钱多则两万多少则一万多,全都被男方每月定期清零转给了男方的妈妈。
那这样给亲妈转账算不算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呢?男方这边律师讲的就是这是男方妈妈养育孩子的开支。一线城市年轻男女都上班,哪里有空带孩子?男方妈妈带孩子又不是免费保姆,每个月要那么点钱很正常。
你看到这里可能还没有意识到类似这样的案例有多麻烦。我们参与讨论的人都懵了,因为这样的操作打中了我们婚姻改革的一个死穴,它真是一个制度性的,我们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你耐心一点听我讲。
我们讲的都是全心全意无条件为孩子付出。家里面照顾孩子都是孩子父母和老人一起全力付出,不计回报。这些年我们从欧美引入了“带孩子要补偿”的概念,但是却没有引入人家的转移支付。简单说就是人家认为带孩子要补偿,是政府做转移支付,直接给妈妈发钱。所以你能在欧美看到大量的单亲妈妈,靠政府转移支付一个人带好几个孩子生活。
而我们的转移支付是在家庭内部。中国家庭多数时候就是处在低收入的女性带孩子更多。我们过去几年推的家务劳动,就是希望弱势的女方能在离婚时分走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也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共识,大家都认为带孩子要拿经济补偿,而且还是按家里雇佣保姆的标准拿钱。中国大多数人一个月都赚不到5000块交个税,但是带孩子的补偿说个每月1万大家都嫌少。
最大问题还是一个特殊的国情问题。我们国家存在普遍的隔代抚养。尤其是大城市里孩子父母都工作,奶奶外婆在带孩子。现在我们推女性带娃要额外收钱,钱也不从政府那边来,而是从家庭中来。那么奶奶外婆带孩子该拿钱吗?
家里有足够钱分吗?
假如我们承认了这样的家务劳动,认为男方每个月定期转钱给他妈作为带娃开支的行为是合理的。上面这个案子离婚会出现什么结果?
房子是男方妈妈的,女方分不走。男方本地人,孩子马上就要读小学了也是长期奶奶带,几乎不可能判给女方。因为男方的存款为零,也就是他没有为夫妻共同财产做出任何贡献,所以离婚甚至是女方要给男方补偿,还要每个月给男方钱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我们怎么办?
带孩子算家务劳动,家务劳动要钱,可是家里就那么点钱不够分啊。我们把这个问题拿出来展现给大家,目前也没有答案,就是希望大家能够了解下里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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