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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群众偶遇“特殊客人”,做法赢得民警点赞!|今日精选

时间:2023-05-24 20:05:00     来源:南国今报


(相关资料图)

“警察同志,我捡到一只像野鸡一样的鸟,不懂是否是保护动物,你们快过来看看!”5月17日,家住柳州市鹿寨县的徐先生偶遇一位“特殊客人”,立即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现场查看后,发现这位“特殊客人”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

5月17日下午,鹿寨镇的徐先生打电话到鹿寨县森林公安局报警称:其在十里亭捡到一只鸟,外形像野鸡,请求民警出警到现场查看。

接到热心群众徐先生的电话后,该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民警发现徐先生捡到的鸟,羽毛呈褐色,脸裸露、呈赤红色,翅膀处羽毛有一些脱落。民警分析,可能是因为羽毛脱落影响了鸟的飞行。民警初步判断这只鸟是野生保护动物,对徐先生的做法提出了表扬,并将鸟带回单位,及时联系了该县野生动物保护站。

经野生动物保护站技术人员鉴定,该只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工作人员介绍,白鹇别称为银鸡、白鹇鸡,是雉科鹇属大型鸡类。雄鸟长约100-119厘米,头上羽冠及下体呈蓝黑色,脸裸露,赤红色,中央尾羽为纯净的白色,背及其余尾羽的白色部分呈现“V型”的密纹状态,尾部的羽毛修长而悠扬细致,当它展开羽翼时,有点像传说中的凤凰,飘逸而妖娆。白鹇雌雄羽色差异大,雄鸟以白色为主,格外好看;而雌鸟身形娇小,雌鸟58-67厘米,通体橄榄褐色,羽冠近黑色,哈尼族“图腾鸟”,古人称之为“林中仙子”。白鹇已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2月5日),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鹿寨县森林公安的民警介绍,今年以来,该局以“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改革为契机,联合辖区派出所,通过走村入户、张贴宣传海报、展示宣传板报、发放宣传单、现场播放视频等多种形式,大力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知识,大大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群众先后发现了受伤的七彩山鸡、灰翅浮鸥、夜鹰、领角鸮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均第一时间打电话联系公安机关,携手为野生动物提供了保护。

目前,警民联手救助的白鹇已经移交柳州市动物园妥善保护。民警希望群众都能向热心野生动物保护的徐先生学习,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一起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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