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翰周报(2月第4周)
政策速览: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开始试点,扬州、常州调整限售
(资料图片)
融资信息: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启动,短期效果仍待观察
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开始试点
扬州、常州调整限售
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启动
短期效果仍待观察
2月第3周,E50房企融资规模达28.9亿元,房企融资活动相对冷清。
具体来看,本周E50房企仅中国金茂发行5年期的17亿元的公司债,票面利率3.8%。整体票面利率较其上次发行上浮0.2个百分点,融资成本略有上行。
融资政策方面,证监会近日宣布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工作,在现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框架下,新设“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类别,致力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盘活存量。
此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还正式发布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
按照要求,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特定居住用房(包括存量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商业经营用房、基础设施项目等。
我们认为,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试点是“第三支箭”的延续,短期效果可能有限。
新规对于基金的要求较高,例如“管理人在管不动产投资本金不低于 30 亿元人民币,或自管理人登记以来累计管理不动产投资本金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
但从2018年以来,房地产私募基金即陆续停止备案,现存的基金的规模普遍较小,达到新规要求的基金管理人可能不多,短期效果可能仍待观察。
然而从长期来看,本次新规有利于推动房地产行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意义非凡。
随着房地产“高规模,高杠杆,高周转”的模式已逐渐不再适应当前急剧变化的市场环境,房地产行业亟须寻找新的发展模式。
对于行业而言,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一方面可以引导资金投资经营性不动产,激活经营性不动产的流动性,增强房地产企业“资本金”,修复资产负债表,缓解负债压力,提振市场信心;另一方面,随着整个行业逐渐走向存量市场,未来行业的模式也可能将完成由开发到运营、服务的转变。
而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试点,或将帮助不动产进入以运营产生持续性现金流的发展模式,从而实现整个地产行业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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